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的發生再次引起了社會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管理的思考與建議。國家歷來重視危險品安全生產管理,相續發布了《危險品運輸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治安防范要求》等法規與標準。
在此次響水爆炸事故發生之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批準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等2項國家標準。
該兩項標準均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應急管理部。主要起草單位包括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石油大學(華東)、中國倉儲協會危險化學品倉儲分會。
其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為國家強制性標準,替代GB18265-200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基本要求》,該標準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的危險化學品倉庫、危險化學品商店的選址、建設、安全設施的安全技術基本要求。
相較于上一版標準,2019新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標準明確表示危險化學品倉庫應在庫區建立全覆蓋的視頻監控系統,危險化學品商店應設置視頻監控設備,另外還需要設置相應的聲光報警器。
目前該標準已經發布,并將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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